政策法规| 与货运行业相关,这几个政策将在2023年1月起实施!
内容来源:专用汽车SPV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-01-18 浏览次数:
2022年11月7日,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发布公告,决定调整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,将“1674柴油[闭杯闪点≤60℃]”调整为“1674柴油”。
这就意味着,所有柴油将被列为危险化学品,此后柴油的生产、储存、使用、经营和运输,都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和安全管理。今后小油将会大幅减少,记得使用超级车队卡加油,国家认证的油品经营企业,加油无忧,还享折扣!2022年4月14日,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《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(征求意见稿)》,6月17日公布采纳情况,决定采取分步实施的措施:第一阶段拟从2023年1月1日起,每日7-24时在市中心区限制国Ⅲ柴油货车通行;第二阶段拟从2024年1月1日起,每日7-24时在市区(较市中心区大)限制国Ⅲ柴油货车通行;第三阶段拟从2026年1月1日起,在全市行政区域内,全天禁止通行。2023年1月1日起山东治超新规实施
自2023年1月1日起,将从源头管理、通行治理、保障措施、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规范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,将货物装载、配载的源头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内,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源头单位,最高罚3万元。加强源头管理,是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根本,此举推行,将更加保障卡友权益。2022年11月8日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、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。对重型柴油车的远程排放监控建立了“白名单”、“黑名单”制度:在排放检验周期内,远程监控车辆联网正常且尾气稳定达标排放的纳入“白名单”管理;远程监控车辆存在车载终端拆除预警、尾气排放超过监控报警值、监控数据与实车数据不符等其中一种情形的纳入“黑名单”管理。一旦被列入“黑名单”,会对出行造成一定影响,望卡友们自觉维护车载终端设备的正常运行,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